

2025年初正式生效的新一轮 失业保险改革,对救济金的发放方式、领取条件以及适用期限带来了多项调整。虽然新的失业保险协议自 2025年1月1日 起生效,但多数具体措施自 2025年4月1日 起开始实施。
本次改革旨在使失业保险制度更加公平、高效,并更贴合不同年龄段求职者的实际需求。以下为主要变动内容及其对雇主与求职者的影响。
在2025年3月底之前,失业救济金的月度金额会因每月天数不同而略有变化——31天的月份金额略高,30天的月份略低。
自 2025年4月1日 起,救济金的支付方式将 统一按30天计算,无论当月天数多少,金额均保持不变。
此项调整适用于所有普通制度下的受益人,包括已在领取补助的群体,确保发放更加简化与稳定。

自 2025年4月1日 起,失业救济金的最长期限将根据求职者离职时的年龄重新划分:
此举旨在为年长求职者提供更长的经济支持,同时鼓励年轻群体更快重返职场。

从 2025年4月起,确定是否符合领取资格的“可计算工作期”也将作出调整:
该调整考虑到年长者再就业周期通常较长,因此放宽了计算范围。
此前,53至54岁 的求职者在参加职业培训期间可获得额外 137天(海外地区为182天) 的补助延长期。
自 2025年4月1日 起,该政策将适用于 55岁及以上 的受益人,进一步统一年龄标准。
针对每日救济金超过 92.12欧元 的受益人,现行规定会自第七个月起最多削减30%的补助金额。
从 2025年4月起,该“递减机制”将 不再适用于55岁及以上的求职者(原为57岁及以上)。此举将有助于年长求职者在求职周期较长的情况下维持更稳定的收入。
季节性工人 的救济资格条件也将放宽。自2025年4月起,只需在过去 24个月内工作满5个月 即可领取失业救济(此前要求为6个月)。
同时,季节性工人的 最低补助期限 也统一设定为 5个月。
新规进一步放宽了领取者在重新就业后的权利保护。若受益人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但在 88个工作日(约4个月) 内离职,仍可 继续保留其失业救济资格。
此前该期限为 65个工作日(约3个月)。此举为求职者探索短期或试用性工作提供了更多灵活性。
法规还明确了“合理工作机会”的评判标准:必须符合求职者的 资历、技能、求职地区 以及 合理薪酬水平。
根据 2025年3月21日发布的法令,求职者期望的薪酬必须以 法国境内实际薪资水平 为依据,不得再参照邻国薪资标准。此前,跨境工作者(如曾在瑞士或卢森堡就业者)可基于国外薪资提出较高的工资预期。
若 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合理工作机会,求职者可能被取消登记资格,失业补助也将中止。
| 税率 | 2024年应税收入区间 (€) | 2025年应税收入区间 (€) | 变化 (€) |
|---|---|---|---|
| 0% | 不超过 11,294 | 不超过 11,777 | +483 |
| 11% | 11,295 – 28,797 | 11,778 – 30,567 | +1,770 |
| 30% | 28,798 – 82,341 | 30,568 – 87,574 | +5,233 |
| 41% | 82,342 – 177,106 | 87,575 – 188,699 | +11,593 |
| 45% | 超过 177,106 | 超过 188,699 | +11,593 |
2025年的失业保险改革虽以技术性调整为主,但其影响深远。统一的月度支付方式、更灵活的年龄政策及对季节性工人的支持,均有助于提升制度的公平性与可预见性。
雇主及人力资源部门应关注相关细则,特别是在 合同终止、裁员及再雇用流程 中,确保符合新规定要求。提前更新内部政策与系统,将有助于降低行政风险并保障员工权益。





Easy to start,
intuitive to u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