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员工到越南工作,企业通常需要核查两个问题:员工是否需要办理工作许可证,以及是否需要参加越南强制性社会保险。
这两个问题有关联,但不能混为一谈。
拥有工作许可证,或符合工作许可证豁免条件,并不意味着社保义务也自动得到确定。企业需要根据各自适用的法规分别判断。
越南《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法律第2条第2款,规定了外籍员工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外籍员工与越南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12个月或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并在越南工作时,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主要例外包括:
因此,企业不能只根据员工的国籍判断社保义务,还需要核查其实际用工方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或例外情形。
以下两个场景,可以帮助企业理解其中的区别。
一家越南公司与一名外籍专业人员签订了为期18个月的定期劳动合同。
企业需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判断该员工是否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并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法定例外。
一家跨国企业安排原本在海外工作的员工,到其越南业务机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仅因为员工来自海外母公司,就直接认定其属于企业内部调动人员。相关安排仍需符合越南外籍劳动者法规对企业内部调动的适用条件。
这两个场景说明,在确定社保处理方式之前,企业需要先核实员工的实际用工或调派安排。
越南的工作许可证制度与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分别解决不同的法律问题。
符合条件的企业内部调动人员,可能同时符合工作许可证豁免和强制性社会保险豁免的相关规定。但企业仍需分别核查两项制度的适用条件及法律依据。
因此,工作许可证豁免证明、员工调派函,或企业内部对员工身份的认定,都不应被直接视为社保义务已经得到确认的充分依据。
在确定外籍员工的工资及社保处理方式之前,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核查。
1. 用工或调派安排
• 员工是否与越南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员工是否由海外企业调派至越南?
• 实际工作安排是否与相关文件的描述一致?
2. 社保适用条件
• 如果员工与越南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否达到12个月?
• 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 如果企业主张适用企业内部调动的例外,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 是否存在会影响适用结果的国际条约规定?
3. 相关证明文件
• 劳动合同或调派文件是否清楚说明员工的工作安排?
• 是否有相关记录支持员工的岗位及调派身份?
• 文件内容是否与员工实际的工作情况一致?
这份清单可以帮助企业找出需要进一步确认的问题,但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个案的法规分析。
企业需要避免把工作许可与社保义务当成同一个判断。
即使企业已经完成工作许可证相关手续,也可能仍需单独核查社保义务。同样,员工由海外公司调派至越南,也不代表企业可以不经核查就直接认定其符合社保豁免条件。
对于在越南经营的外资企业,提前确认员工的用工安排,有助于 HR、国际派遣管理团队及财务团队在工资核算开始前作出更准确的判断。
当企业在越南聘用或调派外籍员工时,建议分别确认以下两点:
真正需要关注的,不只是员工的国籍、职位名称或企业内部如何描述其调派身份,而是实际用工安排所对应的法律规定。
法规参考
越南第41/2024/QH15号《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2款,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第158/2025/NĐ-CP号法令:关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第219/2025/NĐ-CP号法令:关于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动者,自2025年8月7日起生效(vanban.chinhphu.vn)。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适用要求应根据员工的实际用工安排及现行法规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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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